2010/4/27

為國道三上的受難者哀悼

這兩天 除了雙英的ECFA辯論,最受關注的就是在雙英辯論的同時發生的國道三號走山的事件。
大家關心:怎麼無風無雨會發生這麼嚴重的大規模土石崩落?原因是什麼?還有哪裡會發生類似的災害?立委、專家學者紛紛提出可能的論點,當然媒體、名嘴也不會在這重大的事件中缺席。

今天最新的消息是:已挖掘到三車四人,不幸的是皆已罹難,這實在是令人難過的消息。

我們必須向罹難者致敬,若不是他們的犧牲喚起政府對可能會發生類似災害的地點做總體檢,未來的社會大眾不知道還有多大的風險,暴露在危險之中。當然,政府在事件發生後,能做到多少預防性的措施,也有待政府相關單位的卻實實行。例如:對於是公佈全台灣類似順向坡的危險區域地點,也引發了疑慮。反對者認為一旦公佈,將損害當地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價格。這突顯了台灣社會對於基本價值的錯亂,試問:土地價格再如何高,是否高於居住在當地的人命價值?居住在危險地區的民眾難道對自身居住環境的安全沒有"知"的權利?縱然土地價格下跌,這也只是合理的反應當地土地利用的總體表徵,但卻可以為可能發生的災害預作防範,有何不可?難道要有再一次更大的傷亡才夠記取教訓?

這次的事件,再度有人提起國土規劃的重要性,這裡指的國土規劃應屬於國土保安與保育的層次。台灣地小人稠致使得山坡地的開發有時是不得不然。然而,有多少的開發是未經確實的地質調查就進行?有多少的工程設計是沒有考量山坡地的特性就施工?有多少的道路鋪設是只為了少數人的方便就往山裡一直開進去? 國土規劃不只是國土保安與保育的層次,更應該是台灣整體國土空間的發展與土地利用願景結合的層次,也就是:

將空間規劃的願景與各部門計畫結合,並以土地利用做為落實與控制的手段。

需不需要開路、開多大的路、有多少人會使用、目的為何、是不是對環境造成衝擊與不可回復的影響,並不是交通公路說要開就開,而是看是否有發展上的需求,看對於整體空間的功能是什麼。

我們常常見到是否開發要"綜合性"的評估,通常是"經濟","環境","社會"三面向的綜合評估。在此建議,因台灣環境的敏感性與脆弱性,我們應摒棄此種綜合性的評估模式,改採以"環境"為優先且主要的評估。

任何發展若違反"環境"面的規範,就應限制其開發行為。

改變過去環境評估只是做為合理化經濟開發為目的的附庸角色,當然,何謂環境面的規範,也不是目前侷限於環境保護的管制,而應擴大規範制度建立的參與層面,包括:工程、社會、經濟、規劃、政治等專業領域的人員參與,但所有人的共識應是:提出不危害台灣環境的最終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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